《贵州省光荣院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贵州省光荣院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近日,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消防救援总队11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光荣院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为什么要印发《细则》?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我省实际对《光荣院管理办法》进行细化,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光荣院管理工作,解决光荣院管理中出现的供养对象不足、发展活力欠缺等问题。《细则》从多个方面推出养老优待新举措,施行后,所有优抚对象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光荣院相关服务。

二、印发的主要依据?

《细则》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光荣院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10等部门关于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在服务对象范围上有哪些规定?

《细则》扩大了服务对象范围,在原有集中供养对象基础上新增了优惠服务和优待服务对象,使更多的优抚对象可享受光荣院优惠及优待服务。

四、申请流程有哪些变化?

《细则》优化了光荣院申请入院流程,本人可通过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因年幼、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形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

五、对立功受奖军人有哪些优待?

《细则》对不同服务对象实施差异化的收费,加大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和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父母的优惠力度,树立贡献待遇匹配导向。

六、在规范服务收费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细则》明确光荣院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制定,伙食费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优惠及优待服务对象的具体范围,收费及减免的具体项目、标准等,由光荣院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制定。公建民营、委托经营的光荣院收费标准按照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应当低于本地区同类同等养老机构。

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