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5688 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绩〔2026〕4号)精神,现将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11月5日收到《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28号),提前下达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7514万元,2025年9月23日收到《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111号),下达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550万元,以上共计8064万元,主要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绩效目标为通过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等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二)省内安排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省级财政安排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000万元,其中省荣军优抚医院开展优抚对象巡回医疗服务30万元,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平台运维保障41.58万元,对下分配928.42万元,主要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绩效目标为通过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等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三)市级、县级资金匹配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共计5617.93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等进行补助,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支出情况分析。

2025年度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共计15992.62万元(含上年结转1310.69万元)。预算执行数共计12485.92万元,预算执行率78.07%。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我省完成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项目任务要求和绩效目标,通过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提出医疗费用补助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住院和门诊等医疗费用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升了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5年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到位及时,已完成绩效目标。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与属地医保部门、医院沟通协调,打破数据壁垒,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全系统线上线下业务培训,通过政策讲解、案例剖析、信息系统现场操作演示等方式,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政策执行力,提升支出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探索和建立了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评价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中,对绩效自评结果不好的地区,从严从紧安排项目资金。已按时上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依法在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经梳理无其他说明的问题。

附件4-1: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