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适用情形及标准、办理程序→

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适用情形及标准、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 2023-11-08 10:57 字体:[]

参照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对县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的适用情形及标准,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资助和褒扬适用情形及标准

(一)生活困难救助

援助关爱对象因遭遇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性灾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视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其1-12个月内的临时救助。

(二)大病医疗援助

援助关爱对象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及受到其他严重伤害的,在享受政策性医疗保障后,个人一次性实际支付在5000元以上且无力承担的,按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当年内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

(三)教育帮扶

援助关爱对象子女在读高中、大学,或退役军人本人参加高等学历或职业教育的,视家庭困难情况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

(四)就业创业帮扶

援助关爱对象有劳动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或创业失败造成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在享受政府就业救助政策后仍有困难或属于“零就业家庭”以及有创业需求且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予以一定资金资助,当年内资助总和不超过5000元。

(五)褒扬激励关爱

援助关爱对象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示范带头表现突出的,根据贡献大小、表现情况、影响程度等给予本人或家庭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资金褒扬激励。

(六)死亡慰问金

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死亡,可对死亡者家属进行慰问,视死亡对象类别、死亡情节等发放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慰问金。

援助关爱对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因突发性灾害罹难,视家庭困难情况给予其家庭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抚慰金。

(七)其他可适用于援助和褒扬的情形

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站或相关单位(组织、个人)针对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并按程序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批后,结合实际开展多元化的援助关爱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申请之日前1年内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贵州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有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参加聚集上访,不支持不配合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等行为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援助关爱基金或拒不配合相关调查及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支撑证明资料的。

(四)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解除后不足1年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应给予帮扶援助的。

办理程序

县退役军人事务直属服务管理范围内符合援助关爱条件的对象,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向其所属单位(单位破产或没有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各地可适用于其他资助和褒扬情形的对象,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无正当理由,同一援助关爱事项一年内不得重复提出申请。

申请需以书面方式提交,并同时提供以下(但不限于):

(一)相关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的出具书面委托书原件;

2.援助关爱对象关联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有关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性资料;

3.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4.与当事人身份证信息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户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支行信息);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流程

1.受理资助申请的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逐级代办送审,经初审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指导申请人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申请表》,并在单位(或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意见栏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由主管单位(或属地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报送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经审核通过并对拟援助关爱对象身份进行系统比对确认后,呈报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由松桃苗族自治县慈善总会拨付。原则上各审核单位审核申请人及下一级单位申请资料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情况特别紧急的即时审核办理。

2.开展褒扬激励的由拟褒扬对象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报送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并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同意后,拨款至拟褒扬对象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所在单位),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所在单位)组织上门进行慰问奖励。

3.开展全县性的专项援助关爱项目、全县极个别存在特殊困难或特殊情形的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工作由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后执行。

4.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拟开展的援助关爱项目和资助褒扬所需资金情况,可书面向松桃苗族自治县慈善总会申请拨付备用金,申请的额度不超过基金总额,且单次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请第二笔备用金时,应同时报送第一笔备用金的使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