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英雄烈士的保护,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近日,晴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军人合法权益保护。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结合晴隆本地实际制定。
机制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在涉及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等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有效维护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必要时,检察机关还可以支持起诉。
机制规定各单位轮流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部署相关工作,研究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军人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
通过与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将损害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军人合法权益线索移送到检察院,充分保障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军人合法权益,不断扩大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军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影响力,大力营造社会化拥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