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规定,结合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是指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基础信息公开

1.机关简介

2.履职依据  

3.人事信息

4.数据发布

5.财政资金

(二)重点领域信息

1.权益维护

2.安置就业

3.教育培训

4.拥军优抚

5.英烈褒扬

6.政府采购

(三)其他法定信息

1.权责清单

2.建议提案

3.工作报告

4.行政事业性收费

5.会议公开

四、公开方式

1.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要是通过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http://tyjrswt.guizhou.gov.cn/,电话:0851-85160021)依法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2.通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微博(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3号楼A座2楼204室现场查阅政府信息,以最大程度方便群众。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五、依申请公开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5160021

传真号码:0851-85160027

电子邮件:gzstyjrswt@163.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3号楼A座2楼204室

邮政编码:550081

(二)申请方式

向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网址:http://tyjrswt.guizhou.gov.cn)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有误或无法联系申请人的可以不予受理。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A座3号楼2楼204办公室,电话:0851-85160021)负责接收当面申请,申请人也可向贵州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3号楼A座1楼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当面提交《申请表》,由贵州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转受理机构办理。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传真电话:0851-85160027)。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tyjrswt.guizhou.gov.cn/zfxxgk/ysqgk/ysqgksm/index.html),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说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向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电话:0851-86893991,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邮编:550004。

申请人认为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电话:0851-85160021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3号楼A座2楼204室

邮编:550081

附件: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